民用建築修繕工程查勘與設計標準(JGJ/T117-2019)

條文說明:6混凝土結構

條文說明
6  混凝土結構

6.1  一般規定

6.1.1  本條係根據曆年來對混凝土結構房屋修繕查勘的實踐經驗確定。

6.1.2、6.1.3  舊混凝土和舊鋼筋強度取值的摺減係數係根據實測試驗統計資料,並結合曆年修繕工程經驗確定。

6.1.4  新舊混凝土結合牢固可靠係指在新澆築混凝土前,將原有混凝土構件錶麵鑿成4mm深的人工粗糙麵,以確保新舊混凝土結合牢固。本條承載力分配係數的計算公式僅適用於混凝土受彎構件。

6.1.5  本條規定對原有混凝土構件的檢測方法係根據曆年來修繕查勘實踐經驗確定。

6.2  材    料

6.2.1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等標準的規定對鋼筋規格進行調整。綜合考慮修繕特點、鋼筋加工和焊接的難易等因素,對受力鋼筋和箍筋宜採用的型號進行了規定。

6.2.2、6.2.3  採用普通矽酸鹽水泥或微膨脹水泥的修繕材料,係根據各地區加固工程實踐經驗確定。水泥強度等級不宜低於42.5級,係與修繕加固用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於C20相對應。通過調查錶明:混凝土結構加固工程,將混凝土強度等級比原結構構件的強度等級提高一級,有利於保證新澆混凝土與原混凝土間的粘結。

6.3  柱

6.3.1  本條規定係根據現行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和國內各地區曆年來修繕經驗確定。

6.3.2  噴射混凝土修繕法係上海等地區常用的方法。

6.4  梁、闆

6.4.1  本條規定係根據現行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和國內各地區曆年來修繕經驗確定。關於明顯裂縫的定量問題,混凝土裂縫有微裂和宏觀裂縫,微裂是肉眼不可見的,肉眼可見的裂縫一般在0.05mm(實際最佳視力可見0.02mm),大於0.05mm的裂縫稱為宏觀裂縫。又根據國內外設計標準及有關試驗資料,對於無侵蝕介質、無防滲要求的民用建築,混凝土最大裂縫寬度的控製標準為0.3mm。為此,本條中所指明顯裂縫係寬度大於0.3mm的裂縫。

6.4.2  本條分別列出鋼筋混凝土闆承載力部分失效或完全失效而産生損壞時採取增加鋼筋混凝土闆厚度的加固措施,當新舊混凝土結合不可靠時,按新舊鋼筋混凝土闆剛度分配係數分別計算其正截麵承載力。當新舊混凝土結合牢固時,則按新舊鋼筋混凝土闆共同作用的原理計算其正截麵承載力,並要求同時滿足規定的有關構造要求。

6.6  構造要求

6.6.1~6.6.5  條文規定的構造要求是為了確保混凝土梁、闆、柱加固時,新舊混凝土的整體性強,結構牢固,同時也方便施工。工程實踐錶明,按此構造措施,新舊混凝土的結合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