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築修繕工程施工標準(JGJ/T112-2019)
條文說明:10 裝飾裝修
條文說明
10 裝飾裝修
10.1 一般規定
10.1.1 在裝飾裝修工程修繕施工前,應按實際損壞情況確定施工範圍。修繕施工中,將損壞的裝飾層剔鑿、斬剁、鏟除、清理幹淨。
10.1.2 在剔鑿、斬剁、鏟除、處理、修補房屋裝飾工程中,應盡量恢複保持原有房屋的功能、風貌,不得任意拆改、損壞、汙染原有房屋的設備和裝飾。
條文說明
10 裝飾裝修
10.1 一般規定
10.1.1 在裝飾裝修工程修繕施工前,應按實際損壞情況確定施工範圍。修繕施工中,將損壞的裝飾層剔鑿、斬剁、鏟除、清理幹淨。
10.1.2 在剔鑿、斬剁、鏟除、處理、修補房屋裝飾工程中,應盡量恢複保持原有房屋的功能、風貌,不得任意拆改、損壞、汙染原有房屋的設備和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