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外牆外保溫係統修繕標準(JGJ376-2015)

7 施工

7  施    工

7.1  一般規定

7.1.1  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前,應根據評估報告及修複設計方案,製定修複施工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項目概況;

    2  編製依據;

    3  施工前準備;

    4  施工工藝及技術措施;

    5  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6  應急預案;

    7  施工進度計劃。

7.1.2  【自2022年4月1日起廢止】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應製定施工防火專項方案。

7.1.3  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期間及完工後24h內,施工環境溫度應為5℃~35℃;夏季應避免陽光暴曬;在5級及以上大風天氣和雨雪天不得施工。

7.1.4  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不應對既有保溫係統造成附加損害,並應採取防汙保護措施。

7.1.5  【自2022年4月1日起廢止】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前,應對修複區域內的外牆懸掛物進行安全檢查,當懸掛物強度不足或與牆體連接不牢固時,應採取加固措施或拆除、更換。

7.1.6  【自2022年4月1日起廢止】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的施工安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期間,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和編製應急預案;

    2  施工現場作業區和危險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  當修複外立麵緊鄰人行道或車行道時,應在該道路上方搭建安全天棚,並應設置警示和引導標誌;

    4  當實施拆除作業或建材、設備、工具的傳運和堆放作業時,不得高空拋擲和重摔重放,並應採取防止剔鑿物及粉塵散落的措施;

    5  吊籃應經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6  腳手架的搭設和連接應牢固,且安全檢驗應合格。

7.1.7  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的施工管理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的相關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設置專區堆放材料,且對易産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採取覆蓋措施;

    2  應使用低噪聲、低振動、低能耗的機具;

    3  應建立文明施工製度,及時分揀、回收廢棄物並清運現場垃圾。

7.2  局部修繕

7.2.1  外牆外保溫係統塗料飾麵層缺陷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飾麵層出現龜裂縫時,應在裂縫區域批嵌柔性防水膩子,並重新塗刷塗料;

    2  當飾麵層出現空鼓、剝落時,應將空鼓、剝落區域飾麵層鏟除後,批嵌柔性防水膩子,並重新塗刷塗料。

7.2.2  塗料飾麵外牆外保溫係統保溫層裂縫宜採用下列兩種修複方法:

    1  當保溫闆拚接處産生裂縫時,宜先填入發泡聚氨酯,再填入適量密封膏,並重新塗刷塗料(圖7.2.2);

    2  當保溫層産生裂縫時,宜先沿裂縫開V形槽,將槽內浮物清理幹淨,再批嵌柔性防水膩子,並重新塗刷塗料;對深度大於15mm的裂縫,應分(2~3)次批嵌柔性防水膩子。

7.2.3  塗料飾麵外牆外保溫係統空鼓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飾麵層與保溫層之間的空鼓的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沿空鼓區擴大100mm範圍內,清除塗料飾麵層;

        2)空鼓部位應清除至保溫層,對保溫層進行清理和界麵

 

 

圖7.2.2  保溫闆拚接處裂縫修複方法

處理,重新增設防護層、飾麵層;

        3)新舊網格佈搭接距離不應少於100mm。

    2  保溫層與基層之間、保溫層內部的空鼓的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沿空鼓區擴大100mm範圍內,清除塗料飾麵層;

        2)空鼓部位應清除至基層,對基層進行清理和界麵處理,重新增設保溫係統各構造層;

        3)新舊網格佈搭接距離不應少於100mm。

7.2.4  麵磚飾麵外牆外保溫係統空鼓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飾麵層與保溫層之間的空鼓的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沿空鼓區擴大100mm範圍內,清除外牆麵磚;

        2)對粘貼錶麵應進行處理,並應符合施工要求;

        3)粘貼麵磚,並用柔性嵌縫材料勾縫。

    2  保溫層與基層之間、保溫層內部的空鼓的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沿空鼓區擴大100mm範圍內,清除外牆麵磚;

        2)空鼓部位應清除至基層,對基層進行清理和界麵處理,重新增設保溫係統各構造層; 

        3)新舊熱鍍鋅電焊網搭接距離不應少於40mm,新舊網格佈搭接距離不應少於100mm。

7.2.5  外牆外保溫係統滲水修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滲水時,應確定滲水區域,並應在滲水區域左右及下方至少各擴展1m、上方至少擴展2m;

    2  應將擴展後的區域清除至基層,對基層進行清理和界麵處理;

    3  沿擴展後的區域兩側擴大100mm,清除飾麵層;

    4  重新增設保溫係統各構造層,新舊網格佈搭接距離不應少於100mm。

7.3  單元牆體修繕

7.3.1  單元牆體修繕前,應根據評估結果及修複設計方案,確定單元牆體修複部位。

7.3.2  當對原外保溫係統清除時,不應破壞基層牆體及單元牆體周邊外保溫係統。

7.3.3  當基層牆麵不符合本標準第6.3.1條的要求時,應採用下列處理措施對基層牆麵進行處理:

    1  對滲漏部位應採取防水措施,並應對牆體錶麵風化嚴重的區域進行修複;

    2  應對牆體錶麵積灰、泥土、油汙、黴斑等汙染物進行清理;

    3  牆麵缺損、孔洞、非結構性裂縫應填補密實,結構性裂縫應採取加固措施。

7.3.4  基層牆麵清理後,應先進行界麵處理,再重新鋪設外保溫係統各構造層,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7.3.5  修複牆麵與相鄰牆麵網格佈之間應搭接或包轉,搭接長度不應小於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