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設計
6 設 計
6.1 一般規定
6.1.1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部位為勒腳、門窗洞口、凸窗、變形縫、挑簷、女兒牆時,應進行節點設計。
6.1.2 對需清理至基層牆體的外牆外保溫係統修複,基層清理後應進行界麵處理,再進行後續施工。
6.1.3 外牆外保溫係統的修複部位宜採用與原外保溫係統相同的構造形式,新舊材料之間應合理結合,且修複部位飾麵層顔色、紋理宜與未修複部位一緻。
6.1.4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全部鏟除並重新鋪設時,外牆傳熱係數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
6.2 局部修繕
6.2.1 外牆外保溫係統的局部修複方案應根據飾麵類型和缺陷情況等確定。
6.2.2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的塗料飾麵層出現對外牆裝飾效果影響較大的裂縫時,應根據裂縫成因,確定修複方法,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飾麵層的龜裂縫,應採用柔性防水膩子進行修複;
2 對因保溫闆收縮變形引起的裂縫,宜採用發泡聚氨酯進行修複;
3 對因保溫層開裂引起的裂縫,宜沿裂縫開V形槽後,採用柔性防水膩子進行修複。
6.2.3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的飾麵層與保溫層之間出現空鼓時,應根據飾麵類型,確定修複方法,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塗料飾麵層與保溫層之間的空鼓,應清理至保溫層,進行界麵處理後按原樣修複;
2 對麵磚飾麵層與保溫層之間的空鼓,應將麵磚飾麵層鏟除後,按原樣將飾麵磚補鑲牢固、平整,並應進行勾縫且擦洗幹淨。
6.2.4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的保溫層與基層牆體之間出現空鼓時,應先鏟除空鼓部位的保溫層,基層清理後應先進行界麵處理,再按原樣修複。
6.2.5 當砂漿類外保溫係統保溫層出現鬆動、剝落時,應先鏟除鬆動部位的保溫層,基層清理後應先塗刷界麵砂漿,再按原樣修複。
6.2.6 當外牆外保溫係統滲水時,應先確定滲水區域,再進行擴展,並將擴展後的區域清除至基層,在滲水部位幹燥後,對基層進行清理和界麵處理,並重新增設外保溫係統各構造層。
6.2.7 局部修複部位的保溫層厚度應與原保溫層厚度一緻。
6.3 單元牆體修繕
6.3.1 對外牆外保溫係統進行單元牆體修繕時,基層牆麵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無風化、鬆動、開裂、脫落等現象;
2 應無積灰、泥土、油汙、黴斑等附著物;
3 應無結構性和非結構性裂縫。
6.3.2 對外牆外保溫係統進行單元牆體修繕時,修複牆麵與相鄰牆麵的交界處應採用網格佈搭接,並提出細部要求。
6.3.3 對外牆外保溫係統進行單元牆體修繕時,當採用塗料飾麵且修複部位高度大於60m,或採用麵磚飾麵且修複部位高度大於24m時,應採用錨栓加固,且每平方米牆麵的錨栓數量不應少於4個。
6.3.4 當採用錨栓加固時,錨栓在牆麵上應佈置為梅花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