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376-2015)

条文说明:3基本规定

条文说明

3  基本规定

3.0.3  本条明确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的一般规定,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修复要求,当修复面积合计达到50m2及以上时,应制定修复设计方案,而当修复面积合计为50m2以下时,应在评估报告中明确修复技术要点。

3.0.4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缺陷类型多样,引起缺陷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只有找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因此,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前,需先进行评估,通过初步调查,以及红外热像法、敲击法、系统拉伸粘结强度等现场检测,评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缺陷部位、缺陷类型、缺陷程度以及成因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修复设计方案。

3.0.5  本标准中局部修缮与单元墙体修缮的界定是基于修复面积而言的。在实际修缮工程中,采用局部修缮或单元墙体修缮,需根据外保温系统的评估结果综合判定。需要注意的是,当外墙外保温系统局部产生缺陷时,并不一定仅对缺陷部位进行局部修缮,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具体的缺陷类型、缺陷程度、缺陷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若发现该外墙保温系统的缺陷分布较广,且大多缺陷已渗透、蔓延至保温层或保温材料层与基层之间,局部修缮无法彻底解决外墙保温系统的问题,此时建议将保温层全部铲除,采用单元墙体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