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376-2015)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进行周期性的检查,检查周期根据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已使用年限可按表3.0.1确定。

表3.0.1  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查周期

 

 

3.0.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应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合理、美观适用。

3.0.3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前应进行评估;

    2  当修复面积合计达到50m2及以上时,应制定修复设计方案;当修复面积合计为50m2以下时,应在评估报告中明确修复技术要点;

    3  应制定修复施工方案,明确修复施工要点;

    4  应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工程进行验收。

3.0.4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前,应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评估,确定外墙外保温系统缺陷部位、缺陷类型和缺陷程度,并应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修复建议,出具评估报告。

3.0.5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可根据外保温系统的缺陷类型、缺陷程度和缺陷成因等,选择进行局部修缮或单元墙体修缮。

3.0.6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所用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